为贯彻落实全国、省、市、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部署要求,依法严惩养老诈骗违法犯罪行为,延伸治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涉诈乱象问题,全力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,即日起,向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公开征集养老诈骗违法犯罪线索。
一、线索征集范围
1.以提供“养老服务”名义,提前预定养老院床位、照顾陪护等为诱饵,诱骗老年人提前预付费用的诈骗犯罪。
2.以投资“养老项目”名义,提供住宿餐饮、观光旅游、免费鉴定“收藏品”、高额利息等为诱饵,诱骗老年人投资的诈骗犯罪。
3.以销售“养老产品”名义,通过虚假宣传,夸大食品、保健品功效,向老年人群体高价销售伪劣商品的诈骗犯罪。
4.以宣称“以房养老”名义,诱骗老年人签订虚假合同,通过担保、质押等方式抵押其房产实施的诈骗犯罪。
5.以代办“养老保险”“提前退休”名义,收取材料费、好处费实施的诈骗犯罪。
6.以开展“养老帮扶”名义,利用微信建群,以传销手段层层发展下线,向老年群体收取会员费、材料费、报单费等实施的诈骗犯罪。
二、线索举报方式
1.中央政法委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
网址:www.12337.gov.cn
2.镇江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
举报电话:0511-88956432
举报信件邮寄地址:镇江市九华山路9号刑警支队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
3.镇江市公安局新区分局
举报电话:0511-88955551
举报信件邮寄地址:镇江市金港大道88号刑警大队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
三、举报须知
1.举报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,如实反映涉及养老诈骗方面的线索问题,如举报其他方面的问题,请直接向有关部门反映。
2.提倡实名举报,举报人应提供真实姓名、身份信息以及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,匿名举报者应提供有效联系方式,受理机关将严格依法为举报人保密。
3.对利用举报捏造事实、诬告陷害的,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。
特此通告。
镇江市公安局新区分局 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 2022年5月17日 |